舟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
舟政教督〔2017〕1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2017年度教育专项督导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中小学校:
紧紧围绕创建教育现代化市的总体目标,以构筑高水平教育服务体系为核心,拉高标杆,力补短板,提升品质,加快推动新区教育创新、集约、优质和公平发展,根据《舟山市教育局2017年工作要点》,特制定2017年度教育专项督导项目计划。
请各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中小学校尽早落实相关工作,做好迎接督导准备,配合做好督查工作。
附件:2017年度教育专项督导项目计划表
舟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2月24日
附件:
2017年度教育专项督导项目计划表
督 导 项 目 |
督 导 依 据 |
督 导 时 间 |
1.开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督查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减负工作“六项严格”和“六项制度” |
4月份 |
2.开展全市准办园和三级幼儿园专项督查 |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三级幼儿园评定和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和《舟山市学前教育普惠化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
5月份 |
3.开展全市职业教育专项督查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等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2016年修订版) |
6-7月份 |
4.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音体美育工作专项督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市相关文件要求 |
9月份 |
5.开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完成情况专项督查 |
《舟山市教育局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
10-11月份 |